【真正會倒的,只有吸附民脂民膏的惡質企業】
我國於1929年推出《工會法》,
這部用了85年的法律,
事實上早已悖離現今的時空環境而不敷使用。
歷史上每一次的社會改革,
總不免引來諸多的疑慮與恐慌,
但,時代的巨輪不斷在推進,
在固有的想像藩籬之外,吾人該當思考:
該繼續固守舊制;
抑或伺顧當下,去琢磨更適切的變革?
用黃仁宇大歷史觀的角度來看,
你是站在歷史對的那一端嗎?
補充舊聞:王卓鈞:警察本來就不能組工會
http://newtalk.tw/news/2014/05/07/47063.html
(本文圖片轉載自網路,原圖連結:http://leftycartoons.com/a-brief-history-of-corporate-whin…/)